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5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1 月 16 日,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1 月 1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
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前十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1,198,817,284 52.39
2 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389,960,458 17.04
3 拉萨和泰装修有限公司 111,475,451 4.87
4 周泽亮 56,128,116 2.45
5 周如明 54,330,000 2.37
6 沈阳茵芙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37,256,966 1.63
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 25,523,103 1.12
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5,279,012 1.10
9 上海美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4,795,834 1.08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9,036,214 0.83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1,198,817,284 52.39
2 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389,960,458 17.04
3 拉萨和泰装修有限公司 111,475,451 4.87
4 周泽亮 56,128,116 2.45
5 周如明 54,330,000 2.37
6 沈阳茵芙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37,256,966 1.63
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 25,523,103 1.12
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5,279,012 1.10
9 上海美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4,795,834 1.08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9,036,214 0.83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