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7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回
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279,012 股,此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88,119,475 股变更为 2,262,840,463 股,注册资本将由 2,288,119,475 元变更为2,262,840,463 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
项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点: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9:30-11:
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波、李雨
4、联系电话:024-23784835
6、邮政编码:110168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