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9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业绩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长期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联众新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 增持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业绩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价值的长期认可
3、 增持时间:2018年10月18日
4、 增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5、 增持数量及比例:2,187,9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0.124%
6、 增持价格:平均7.786元/股,合计增持17,035,864.58元
7、 资金来源:本次联众新能源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公司股
份均为联众新能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联众新能源与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集团”)为一致行动人。截止2018年10月17日联众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53,320,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48%。联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9,969,5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4%。本次增持后,联众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855,508,18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8.61%。截止2018年10月18日,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55,477,767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5.65%。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业绩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长期认可,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联众新能源将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共拟增持金额10000万元-30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联众新能源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众新能源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