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3-04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九届一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祥涛,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450 万元(不含税,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9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60 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或招投标确定),可调剂使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增长。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内控委委员对《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进行了讨论、审核,认为:
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②我们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力量较强,诚信状况良好,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③审计/内控委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 4 位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就《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力量较强,诚信状况良好,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 4 位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①《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规定,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③我们同意《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决议如下: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的财务审计单位,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390 万元(不含税)。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 60 万元(不含税)。
上述费用共计 450 万元(不含税),可调剂使用。
4、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