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2-008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到期未收到北京宝沃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沃”)应于2022年1月17日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及所有未支付利息共计18.8亿元,截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未收到上述款项。该事项不涉及追溯调整,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约4.27亿元。
●该到期未收到的北京宝沃股东借款,对公司商用车业务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公司已就北京宝沃股东借款事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保全,公司将继续跟进,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对北京宝沃股东借款等事项进行追偿,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宝沃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被查封会对公司相关债权的收回产生不利影响,担保人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优车”)存在无法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三、风险提示。
一、本事项进展情况
2020年4月5日,公司与北京宝沃签署《资产抵债合同》,北京宝沃以资产抵债后,借款协议项下仍剩余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及所有未支付利息由北京宝沃以现金方式按照借款协议项下的还款时间支付,双方可就前述未被抵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时间另行协商,但还款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1月17日,且2022年1月17日前的偿还金额不低于未被抵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的50%(详见临2020-033号公告)。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与北京宝沃已完成相关资产的抵债事项(详见临2020-059、2020-069、2020-074、2021-027号公告)。
截至2022年1月17日,北京宝沃股东借款剩余本息共计18.8亿元。
根据借款协议项下约定的还款时间,上述债务应于2022年1月17日到期。截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未收到上述款项。该事项不涉及追溯调整,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约4.27亿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了推进公司收回北京宝沃股东借款,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申请仲裁及保全,向债务人北京宝沃及担保方神州优车主张全部未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由北仲将保全申请书提交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详见临 2021-091、2021-096、2021-099号公告)
公司将积极配合北仲对股东借款事项案件进行审理,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鉴于以上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继续跟进,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对北京宝沃股东借款等事项进行追偿。
三、风险提示
北京宝沃相关资产已被查封,将会对公司相关债权的收回产生不利影响(详见临2021-101号公告)。神州优车为北京宝沃上述剩余本息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的履约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