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收到贵司发来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现回
复如下:
一、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虞建明先生没有正在筹划涉及贵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5 月 6 日提出了《关于拟向
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贵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贵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
二、在 2024 年 7 月 5 日、7 月 8 日、7 月 9 日贵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
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虞建明先生不存在买卖贵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回复。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二 O 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