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部分公司担保
贷款逾期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收到相关金融机构发来的《承担保证责任通知书》,鉴于公司处于纾困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宣布提前解除《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书》,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应在约定时间内向相关金融机构归还贷款本息共计 9,176.94 万元。若中科新材未在相关金融机构规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相关金融机构将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为满足 2023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17,000 万元担
保,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中科新材、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借款提供担保,经公司梳理,发现子公司近期存在部分公司担保贷款逾期的情形。
一、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科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收到相关金融机构发来的《承担保证责
任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年利率为 7.92%,到期还本付息。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3
年 12 月 13 日,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展期协议书》,借款期限展期
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鉴于公司处于纾困阶段,且涉及多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第十二条第五项约定,相关金融机构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息,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综上,相关金融机构宣布提前解除与中科新材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展期协议书》。中科新材应在约定时间内向相关金融机构归还上述贷款本息,
其中:贷款本金 8,500 万元、利息 676.94 万元,共计 9,176.94 万元。若中科新材
未在相关金融机构规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的,相关金融机构有权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展期协议书》约定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部分公司担保贷款逾期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 2023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17,000 万元担
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117,000 万元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9)。
经公司梳理,发现子公司近期存在部分公司担保贷款逾期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17 日,恒力国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借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贷款本金 1,000 万元,逾期贷款利息 27.96
万元。
(二)2020 年 5 月 20 日,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
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借款用于“年产 5 万吨月桂二酸项目”
建设。借款期限 72 个月,借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根据上述借款合同中科新材已归还贷款本金 8,150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 11,850 万
元,按照还款计划 2023 年 12 月 10 日应归还本金 100 万元,因流动资金紧张未
及时归还,目前贷款本金逾期 100 万元,逾期贷款利息及罚息 655.43 万元。
(三)2019 年 11 月 21 日,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借款用于“年产 5 万吨生物肥新建
项目”建设。借款期限 120 个月,借款到期日为 2029 年 11 月 20 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根据上述借款合同约定中科新材已归还贷款本金 6,050 万元,剩余贷
款本金 18,950 万元,按照还款计划 2023 年 11 月 30 日应归还 50 万元,因流动
资金紧张未及时归还,目前贷款本金逾期 50 万元,逾期贷款利息 480.61 万元。
(四)2023 年 1 月 10 日,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借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贷款本金 3,000 万元,逾期贷款利息及
罚息 196.64 万元。
(五)2023 年 11 月 24 日,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流动资金合
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3 日,但因公司未能按上述合同约定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归还一季度利息,
造成逾期贷款利息 10.01 万元。
三、逾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仍存在流动性问题,并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上述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尽快与相关金融机构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妥善解决上述公司担保贷款逾期事宜。
四、致歉
鉴于上述部分公司担保贷款逾期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对此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