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4 月 18 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计师 32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万元。2022 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9,085.74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建水泥、白云电器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言长,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闽能源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言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言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10 万元(含税,含现有子公司和专项报告),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 2022 年度未发生变动。若公司 2023 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备应有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