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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2 沪市 香江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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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2:香江控股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17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5—09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框架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合作合同,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等框架性约定,其中下文所提及的框架合作合同主要内容中的“优先框架扶持政策”、“现场用户数据的收集分析系统”、“扶持优惠政策”以及合作领域的具体内容,公司与合作方将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对上述具体合作细节及安排达成协议的,公司将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就后续安排事宜发布临时公告,同时将本次合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框架合作合同,合同双方将在后期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具体金额。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已达到生效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作期限自2015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止,双方若无异议, 应另行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签订续期协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框架合作合同,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细节确定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深入探讨其所产生的影响。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于2015年12月16日正式签署了《框架合作合同》,就智能、大数据及创新科技应用等领域展开合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框架合作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梁志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5、主营业务:因特信息服务业务(除出版、教育、医疗保健以外的内容);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信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0日);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美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画)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展览、比赛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1日);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利用www.baidu.com、www.hao123.com(www.hao222.net、www.hao222.com)、网站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软件技术开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玩具、照相器材;销售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家具、首饰、避孕器具、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塑料制品、花、草及观赏植物、建筑材料、通讯设备;预防保健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百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为上市公司非关联方。
    7、发展状况:百度作为全球最大搜索引擎互联网企业,具备优秀的网络推广宣传技术能力。
   (二)合同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合同签署的时间:2015年12月16日
    2、合同签署的地点:北京
    3、合同签署的方式:现场签订
    (三)签订合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合同无具体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授权总经理签署。
    (四)合同履行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深入探讨其所产生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框架合作合同主要内容
    1、百度未来商店和香江控股达成框架合作伙伴关系,百度未来商店获得香江控股全国的香江家居卖场及相关渠道优先框架扶持政策,所涉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2、双方共同建立基于现场用户数据的收集分析系统,共同推进大数据的收集、挖掘、分析、推广等业务,推动已有资源数据的双向共享和合作,共享大数据等成果,未经双方许可大数据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共同规避风险。
    3、如香江控股在百度媒体资源发布广告的,百度给予香江控股扶持优惠政策。
    4、双方根据各自的业务需求,进行相互的技术及资源合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创新领域,科技应用领域等相关创新应用的拓展延伸。
    上述内容所涉及的优惠政策及合作领域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合作方针对以上具体事项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确定。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框架合作合同,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细节确定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深入探讨其所产生的影响。
    四、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合同,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等框架性约定,框架合作合同主要内容中的“优先框架扶持政策”、“现场用户数据的收集分析系统”、“扶持优惠政策”以及合作领域的具体内容,公司与合作方将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对上述具体合作细节及安排达成协议的,公司将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就后续安排事宜发布临时公告,同时将本次合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