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1-01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北
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洋公司”)93.45%股
权
●本次挂牌转让成功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京洋公司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
国有产权,尚需经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持有的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3.45%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京洋公司 93.45%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
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京洋
公司的股权,本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事项出具
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国
有产权,尚需经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是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方无法确定。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18 日,
营业注册号 110113005146400,组织机构代码证 70021518-4,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地
产信息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为 29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
川,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 2 号 1 幢,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权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
2,710.05 93.45
份有限公司
北京皇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89.95 6.55
合计 2,900 100
京洋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如下:
项目 2010 年末 2009 年末 2008 年末
资产总额 36157.71 26201.86 24249.58
负债总额 33243.33 23425.32 21566.56
所有者权益 2914.38 2776.55 2683.02
营业收入 386.11 222.04 0
营业利润 194.99 122.38 -35.94
利润总额 194.99 122.38 -35.94
净利润 137.83 93.53 8.08
依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2011)京会兴审字第 2-029 号】,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京 洋 公 司 总 资 产 361,577,073.96 元 , 净 资 产
29,143,805.91 元;依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1)第 10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京洋公司 93.45%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
2723.49 万元,评估值为 44705.88 万元,增值额为 41982.39
万元,增值率为 1541.49%。
京洋公司开发项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黄土
岗危改小区内,目前项目土地地上拆迁已经完毕,地上建筑
尚未开始建设,土地已达到可开发利用程度。北京天健兴业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假设开发法的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计
算 ,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355,571,583.52 元 , 评 估 价 值
803,572,400.00 元,增值率为 125.99%。
四、交易定价原则
挂牌底价不低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1)第 105 号】评估的市场价值,具体价
格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挂牌底价,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最终挂
牌结果,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京洋公司
93.45%股权,在对交易标的进行挂牌转让的同时,为了保护公司
权益,公司及关联企业对目标公司的债权一并转让。交易价款应
当包括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让(包括公司代为清偿标的公司其他债
务而产生对标的公司的债权)的总价款。挂牌成功后,公司将与
受让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挂牌转让京洋公司 93.45%股权后,将退出王府井西部
会馆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将不再持有京洋公司的股权。出售该
股权获取的收益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该事项
的不确定性,尚无法做出准确预计。本次股权转让系出于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资
产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京洋公司 93.45%股权
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系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整
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资产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利益。
挂牌转让价格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对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2011)京会兴审字第
2-029 号】和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1)第 105 号】
作为依据,转让行为是公开、公允的。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资产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11)京会兴审字第 2-029号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11)京会兴审字第 2-029 号
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0 年度的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燕飞
中国北京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亦忻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四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644,606.73 852,637.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票据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