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重整获得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华晨电力股份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华晨电力重整计划尚需获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通过华晨电力重整,将有效化解其债务风险,确保公司集中精力聚焦生产经营和提升业绩。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重整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9)。现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重整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晨电力重整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情况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
(2021)京 01 破申 382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华晨电力重整申请。
2021 年 12 月 17 日,华晨电力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投票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截止,经本次会议各表决组表决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华晨电力重整管理人将依法向北京一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通过华晨电力重整,将有效化解其债务风险,确保公司集中精力聚焦生产经营和提升业绩。
2、华晨电力重整计划尚需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