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 永泰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84,669,792.13 元,每股收益 0.2019 元;2020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4,044,274,654.88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347,760,777.60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66,666,878.88 元,2020 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29,846,998.40 元,资本公积金 13,855,996,284.64 元。
为保证偿债资金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
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生产经营。
五、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
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
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9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70 万元。
七、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具体实际,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 实际 存在较大差异
类别 金额 发生额 的原因
房产租赁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1,000 663
资金拆借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100,000 - 因控股股东产生流动性困
-资金拆入 难,故未按预计金额拆借
商品贸易 新疆新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0,000 69,289
及其所属企业
合 计 181,000 69,952
2、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0年度 本年预计额与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 占同类 年初至年报 实际 占同类 实际发生额存在较
类别 金额 业务 披露日已发 发生额 业务 大差异的原因
比重 生金额 比重
房产租赁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0% 166 663 100%
新疆新投能源开发
商品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100,000 100% 22,550 69,289 100%
所属企业
合 计 101,000 - 22,716 69,952 -
3、关联业务说明
(1)房产租赁业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租用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房
产用于办公使用。
(2)商品贸易业务:公司所属企业新投华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与其持股 49%股东的控股股东新疆新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开展石化等商品贸易业务。
八、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
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通知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
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和以往各年度及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
十一、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二、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1.4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85 亿元,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财务指标稳定向好,且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经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以上第一至第四项、第六至第八项、第十一项报告和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事项: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0、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