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
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进行补偿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拟通
过发行股份收购山西灵石华瀛天星集广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集广”)
49%股权、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柏沟”)49%股
权、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新安发”)49%股权、山
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华强”)49%股权、山西灵石银源
兴庆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兴庆”)44%股权和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49%股权。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鲁正信审字(2013)第0019号《华瀛集广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鲁正信审字(2013)第0020号《华瀛柏沟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鲁正信审字(2013)
第0023号《银源新安发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鲁正信审字(2013)第0021号《银
源华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鲁正信审字(2013)第0022号《银源兴庆盈利预测
审核报告》和鲁正信审字(2013)第0024号《森达源煤业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华瀛集广、华瀛柏沟、银源新安发、银源华强、银源兴庆和森达源煤业(以下简
称“目标公司”)2013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目标公司 财务指标 2013年盈利预测数据(万元)
华瀛集广 净利润 9,635.92
华瀛柏沟 净利润 9,163.60
银源新安发 净利润 14,215.57
银源华强 净利润 18,512.90
银源兴庆 净利润 16,773.41
森达源煤业 净利润 0
合计 -- 68,301.40
同时,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目标公司的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
量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经纬评报字(2013)第086号《华瀛集广采矿权评估报
告书》、经纬评报字(2013)第085号《华瀛柏沟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
字(2013)第084号《银源新安发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3)第087
号《银源华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3)第083号《银源兴庆采矿
权评估报告书》和经纬评报字(2013)第082号《森达源煤业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该六份评估报告书估算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所估算的净利润(万元)
评估对象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华瀛集广 10,568.45 10,478.33 10,478.33
华瀛柏沟 9,362.81 15,889.72 15,889.72
银源新安发 15,849.24 15,849.24 15,849.24
银源华强 20,645.94 20,645.94 20,645.94
银源兴庆 17,899.82 30,520.56 30,520.56
森达源煤业 0 10,926.87 17,168.64
合计 74,326.26 104,310.66 110,552.43
为保障永泰能源的利益,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若目标公司2013年至2015
年三年间任一年经审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净利润,低于上述两个
表格中盈利预测或估算的合计净利润数值较高者,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收
购的股权对应的净利润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先行补偿赔付,然后本公司再向相关转让方追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进行补偿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