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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硕: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30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ST 宝硕 公告编号:临2010-009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关联交易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
    事项一
    2008年11月26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保定市润达塑料制品经销有
    限公司对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公司”)的破产
    申请。2009年3月2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宝源公司破产,宝源公司破产
    管理人对该公司抵押财产之外的破产财产组成资产包,通过公开询价竞买方式变
    价出售,公开征集受让方。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参与收购宝源公司的破产财
    产包。
    事项二
    2008年11月26日,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型材公司”)
    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同时指定该公司破产管理人。经公司
    研究决定,公司拟重整型材公司,并受让型材公司股东让渡的100%的股权。
    2、关联关系
    宝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2008年11月26日宝
    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宝源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
    型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2008年11月26日型
    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型材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两项交易均构成关
    联交易。
    201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收购宝源公司破产财产包及受让型材公司股东让渡的100%的股权,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的协议及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方一
    名称: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60万元
    住所:保定市高新区保满路83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三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膜系列产品及相关产品。
    与本公司关系:宝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原持有其75%的股权,
    2008年11月26日宝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该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公司失去
    对其控制权。
    关联方二
    名称: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60万元
    住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098号
    经营范围:生产聚氯乙烯异型材、塑钢门窗及相关产品。
    与本公司关系:型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原持有其75%的股权,
    2008年11月26日型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后,由该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公司失去
    对其控制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事项一
    本次公司拟收购的宝源公司破产财产包包括:房屋建筑物20项、构筑物及其
    他辅助设施6项、机器设备62台套、电子设备10台、车辆3辆、存货1333项,以上
    破产财产账面总价值4417.93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中
    同华评报字(2010)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值为1312.75万元。另宝
    源公司的对外债权共19笔一并打入资产包,包括应收账款8笔、预付账款2笔、其
    他应收款9笔。上述资产为无任何形式权利限制的完全权利资产。
    2、事项二
    本次公司拟受让型材公司股东让渡的100%的股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事项一
    宝源公司破产财产包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根据出具的中同
    华评报字(2010)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值为1312.75万元,通过公
    开询价竞买方式变价出售。根据公司的报价,经协商确定资产包的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1150万元。
    2、事项二
    经与型材公司破产管理人协商确定本次受让的股权价格为2600万元。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打造链式经济,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
    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上述关
    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进行上述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行为,并已提请董事会表决通过,本
    次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