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6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4 点在月湖金汇大厦二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名。公司监事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先生召集和主持。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何承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东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何承命先生、杨东文先生、阮殿波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何承命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楼百均先生、吴巧新女士、李小辉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楼百均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阮殿波先生、吴巧新女士、杨东文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阮殿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巧新女士、楼百均先生、吕军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吴巧新女士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何承命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杨东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杨东文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陈良琴先生、陶德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何承命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薛春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杨东文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薛春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何承命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张燕萍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内控部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何承命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戎西贵先生为公司审计内控部经理,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何承命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杨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陶德瑜简历:
陶德瑜:男,1975 年 9 月出生,本科。曾任东莞赣锋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制造总部总经理兼研究院院长。个人持有本公司 0.03%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薛春林简历:
薛春林: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专,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个人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昱简历:
杨昱:女,1983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未持有
本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