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3-02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解决公司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时优
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竞价
的方式转让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
评估价(底价)
序号 项目 情况备注
(单位:元)
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21,831,264.00 -
51%股权
2 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52.94%股权 49,375,232.16 -
土地使用权、地 土地使用权面积23,096.00平方米,
60,661,476.00
宁波市小港纬三 上建筑物 总建筑面积35,481.60平方米
3 路55号(衙前村)
部分附属物 3,636,347.00 不可分割的部分构筑物及机器设备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场路2号的土地 土地使用权面积3,839.70平方米,
4 27,717,870.00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总建筑面积5,467.57平方米
宁波市鄞州区梅墟工业区姜陇村 土地使用权面积23,984.00平方米,
5 (科技园区徐家洼村)的土地使用 64,868,428.00 总建筑面积20,896.28平方米
权及地上建筑物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子公
司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置业”)有意参加宁波维科精华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房产”)51%股权转让的竞价,维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参加其他四项资产转让和出售的竞价。若上述关联方竞买成
功,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3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竞
价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将持有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和维科
置业分别持有该公司51%和49%的股权)的51%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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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转让。该项股权转让事项于2013年5月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9)。因受精华房产下属全
资子公司宁波鄞州维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调整等因素影响,该股权转让公
开挂牌竞价的底价调整为21,831,264.00元,评估增值4,940,625.00元。
2、公司拟将持有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洋毛毯”,
本公司和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52.94%和47.06%的股权)
的52.94%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底价参照净资产评估价格为
人民币49,375,232.16元,评估增值28,906,828.20元。
3、公司拟将位于宁波市小港纬三路55号(衙前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
筑物(现为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敦煌针织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用),土地使用面
积23,09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481.60平方米,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
出售,底价参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60,661,476.00元,评估增值33,170,377.41
元。
同时,宁波维科精华敦煌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针织”)于生产经
营期间,在小港纬三路55号地块上建造和购置的部分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其所有
权为敦煌针织拥有,因与公司上述公开挂牌竞价出售地块不可分割,拟将其与该
地块一并进行处置,其评估价格为3,636,347.00元,评估减值224,066.30元。
4、公司拟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场路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
地使用面积3,83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67.57平方米,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
式进行出售,底价参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27,717,870.00元,评估增值
9,354,094.39元。
5、公司拟将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梅墟工业区姜陇村(科技园区徐家洼村)的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23,9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
896.28平方米,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出售,底价参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64,868,428.00元,评估增值50,584,204.02元。
(二)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
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