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29日上午在宁波联谊宾馆三楼明珠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东股份16432.9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9%。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沈建军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放弃2002年〈公司增资配股预案〉议案》;
同意16432.9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关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敦煌针织厂改制的议案》
同意16432.9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作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