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Veken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99 号)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特别提示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振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6 月 28
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4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40,268,456 股,未超过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五、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7.20 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前次募集 拟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 68,211.00 20,000.00 3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前次募集 拟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68,211.00 20,000.00 30,000.00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68,211.00 万元,公司变更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将前次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由于资金远低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继续用于该项目投资建设。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的要求,公司已有完善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公司分红及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九、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将面临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项目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出现下滑情况的可能,未来随着募投项目效益逐步体现,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回升。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
薄风险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十、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录 ...... 6
释义 ...... 8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3
四、发行方案概要...... 1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6
七、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7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8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18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响...... 22
四、总结...... 2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4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
的变化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4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等变化情况...... 2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5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26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6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0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0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33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33
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38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 38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41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1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41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 43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 44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以简易 指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预案、预案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维科控股 指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南昌电池 指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工信部 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见第 18 号》 指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
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立信中联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