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0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2000年配股说明书,现就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
以公司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1361284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由于公司已实施1999年每10股送4股转增6股的分配方案,以公司现在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1.5股。
二、配股简称:维科配股;
配股代码:700152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元;
三、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10日。除权日:2000年8月11日
四、缴款起止日:2000年8月11日至2000年8月2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缴款地点及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网点办理缴款手续。
2.内部职工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凭本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宁波市河义路99号,宁波维科大厦一楼办理缴款手续。
3.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缴款在宁波市河义路99号,宁波维科大厦一楼办理。
六、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对逾期未被认购的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以及尚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的配股,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七、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股票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为1350万股,上市交易于配股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本次内部职工股的获配部分97.5万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暂不流通。
3.本次法人股的获配部分665万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家就法人股配股问题未作出其他规定以前,暂不流通。
4.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机构: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7341480
联系人:聂林鸿
传真:0574-7253691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0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