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9-01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确认过户手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工业”)的通知,上航工业与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八院”)签署了《关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航工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航天八院转让其所持有的航天机电379,350,534股股份,占航天机电总股本的26.4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经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天科资〔2018〕1083号),且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出具的统一编号为YQJT-FGKZJZR-20190105-0001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备案表》。
2019年2月27日,公司接到航天八院的通知,航天八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要约收购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3号)。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披露了相关文件。(详见公告2018-046、047、085、086及2019-003)
经与上航工业和航天八院进一步核实,公司于今日收到通知,现对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股份转让协议第3.2.1条约定:“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773,343,998.61元。”
第3.2.2条约定:“自获取上交所出具的股权转让确认文件并具备过户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股份转让余款,即人民币773,343,998.61元。”
第3.2.3条约定:“乙方应于收到上述每笔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后,甲乙双方在10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的相关手续。乙方未收到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前,甲乙双方不得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2018年12月28日,航天八院已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首付款人民币773,343,998.61元支付给上航工业。
现经上航工业和航天八院友好协商,双方一致认为目前已经具备付清全部股份转让款条件。双方同意在上航工业收到航天八院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