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151 沪市 航天机电


首页 公告 600151:航天机电关于出售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的进展公告

600151:航天机电关于出售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30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17-117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上海航融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受让了公司所持有的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

    本次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26,550万元。

    ●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告2017-097,2017-110),公司所持有的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电力”)75%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和程序,2017年12月26日,上海航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融新能源”)受让上述股权,公司与航融新能源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201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全部产权交易价款26,5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上海航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徐杰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安装。

    2、关联关系介绍

    关联关系详见同时披露的公告2017-116相关部分内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2016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甘肃上航电力

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2017-09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的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

    2、独立董事意见

    航融新能源通过产交所公开摘牌,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而形成的关联交易,董事会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并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转让国内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进展公告》(2017-116)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 交易价款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为26,550万元。

    (二)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价款。

    (三)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四)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排

    乙方承诺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五)主要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选择向上海仲裁员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合同的生效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公告备查资料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