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于2001年8月13日在上海漕 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 定人数。公司5名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核销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0〗25号文的规定,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对开办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转入损益。
根据财政部财字〖2000〗295号文及上海市财政局有关规定,住房周转金科目不 再设立,将“住房周转金”的借方余额转入2001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年度追溯调整调减2001年初留存收益36,337 ,503.1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31,639,280.57元,盈余公积调减了4,698 ,222.56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一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OO一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现持有的国泰君安3500万股中20%的股权的议案》:
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二OOO年度股东大会提出 的重组及上市方案,本公司所持有3500万股中的20%将转让给上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公司(下称“国资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1.3元,股权转让过户日为2002年8月,并由受让方一次性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在此期间,本公司仍享受分红收益权。
该方案的实施前提是,当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国泰君安股东所承诺的转让数量超过6亿股时,国资公司将无条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重组及上市方案将予以 实施,《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本公司转让股权方得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短期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在充分考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金额不超过公司当时净资产的10%,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范围内,参与法人 网下申购、投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相关证券;委托资质优良、经验丰富的证券公司及相关投资机构进行资产管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委任王慧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简历:
王慧莉,女,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中外合资MTC通信设备有限 公司人事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授权人。1999年3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于2001年8月13日在上海漕 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列席了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后,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计提及核销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是符合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二OO一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转让本公司现持有的国泰君安股份中20%的股权的议案》
该项转让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是切合实际的。
4.《关于公司短期投资的议案》
该项决议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是符合广大股东利益的。希望在运作中,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注意规避风险。
5.《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该项委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