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复函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核实,现确认如下:
截至目前,除你公司已披露的下列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1、你司与重庆鑫赢原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赢原键”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9月7日、12月26日签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之二》,约定你司将其持有的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车”)66%股权、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电动”)66%股权,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司因恒通客车遭受行政处罚仲裁案而向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提出的索赔权利和对恒通客车9,372万元的债权,一并转让给鑫赢原键,在参考评估值的基础上,结合交易条款,合计协商作价人民币14,300万元。截至目前,本次交易仍在积极推进中。
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司不再持有恒通客车及恒通电动股权,你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将由新能源汽车板块及矿产资源板块,调整为融资租赁业务及矿产资源板块,其中,融资租赁业务系你司及时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涉业务,矿产资源板块包括处于金矿勘探及采选工艺研发阶段的广西南宁三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处于铜矿勘探阶段的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暂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你司主营业务收入将主要来源于融资租赁业务。
2、2016年9月,你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后更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我司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本金为4亿元,期限自债权转让日起24个月,收益率为每年8%。截至目前,你司累计支付上述重组
本金1.3亿元及重组期内的全部重组收益,仍剩余2.7亿元本金未归还,构成实质性逾期。你司正积极与长城四川分公司就债务化解方案进行协商,后续拟通过资产处置、子公司分红等方式陆续分期偿还债务。
3、我司于2018年7月26日与湖南隆沃文化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沃文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你司16,2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你司总股本的24.55%,以4.00元/股,合计6.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隆沃文化,并在过户之前将表决权委托给隆沃文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隆沃文化在你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6,250万股,占你司总股本的24.55%,将成为你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王靖安先生成为你司实际控制人;我司持有你司股份105,012,037股,占你司总股本的15.87%,为你司第二大股东。
鉴于上述股份已经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隆沃文化不再直接向我司支付,而是用于解决杭州债务问题,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支付给相应权利人,并在解决完毕上述债务后,我司将所持有的我司24.55%的股权过户至隆沃文化名下。截至目前,交易各方仍就相关事宜沟通协商中。
特此复函!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阙文彬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