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 元(含税)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 2020 年新冠肺炎
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冲击,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53,910,318.50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23,840,000股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2,895.36 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1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8,155,186.10 元,拟分配现金股利为2,895.36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享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旅游业跨界融合步伐加快,在为旅游企业释放出巨大的成长和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对旅游企业进一步提供差异化、精细化的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同时,旅游业已成为社会投资热点和综合性大产业,行业整合和资源布局引导行业竞争格局不断发生变化,激烈的行业竞争已常态化。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全面爆发,3 月以来在全球蔓延。疫情爆发后,国内 31 省陆续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文化和旅游部要求旅行社企业
自 1 月 24 日起暂停国内组团业务、自 1 月 27 日起暂停出境组团业务,各地政府
根据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部分旅游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此次疫情除对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旅游企业造成当期业绩影响外,还将加快相关行业淘汰和转型。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建设全球领先的综合旅游服务商为目标,致力于成为“品质生活的系统提供者”。公司现有业务包括以观光旅游、度假旅游、入境旅游、高端旅游为主要内容的旅行社业务;涵盖会议活动、公关传播、博览展览、体育营销等多板块的整合营销业务;以乌镇、古北水镇为代表的景区业务;中青旅山水运营的酒店业务;以 IT 硬件代理和系统集成业务、云贵川三省福利彩票技术服务业务及中青旅大厦租赁业务为主的策略性投资业务。
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积极推进各项业务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在制定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和发展规划。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5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8 亿元。2020 年,公司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整体经营的严峻考验,在保障游客、员工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变中求机、进中求新”的工作总基调不动摇,优化存量,突破增量,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在细分行业领先基础,发挥好产融协同、集团战略客户营销、科技赋能、市场化改革等优势,坚持贯彻实施“高质量发展”。因此,公司 2020 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冲击,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
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疫情期间收入减少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主要包括退还因疫情导致取消的旅游、会展等业务的
预收款项、支付前期业务的应付成本项目、支付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办公场所租金等固定费用支出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
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以网络投票表决与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兼顾了给予股东合理回报和保证公司保持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兼顾了给予股东合理回报和保证公司保持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