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2]第 2055 号
(共 1 册,第 1 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N-CHINA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目 录
声 明 ...... 2
评估报告摘要 ...... 3
评估报告正文 ...... 6
一、 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6
二、 评估目的......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四、 价值类型...... 8
五、 评估基准日...... 8
六、 评估依据...... 8
七、 评估方法...... 1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5
九、 评估假设...... 17
十、 评估结论...... 18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19
十二、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20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20
十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人员签字盖章...... 21
评估报告附件 ...... 22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第 2 页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第 3 页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22]第 2055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
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办公会
(2022)4-1 号《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办公会纪要》,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本项目是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
三、评估范围: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经评估,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 393.94 万元,不含税评估价值为 468.69 万元,
不含税增值额为 74.75 万元,增值率为 18.97%。含税评估价值为 505.07 万元。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价值
项目 (不含税) (不含税) (不含税) (不含税)% (含税)
A B C=B-A D=C/A×100
1 固定资产 393.94 468.69 74.75 18.97 505.07
1-1 其中:建筑物 253.65 308.19 54.54 21.50 323.91
1-2 设备 140.28 160.50 20.22 14.41 181.16
2 资产总计 393.94 468.69 74.75 18.97 505.07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
1. 经清查,产权持有单位下列 1 项房屋建筑物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序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详细座落地址 结构 建成 计量 建筑面积
号 年月 单位 /容积
1 无 光稳定剂生产厂房 乐凯南大街 6 号 框架 2014-1-1 m2 1,286.50
对上述事项,产权持有单位已经出具声明产权不存在纠纷。本次评估是在产权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该房产办理产权证书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的资产位于母公司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上,本次转让的建(构)筑物所占用土地证号为保定市国用(2014)第130600006682 号,证载产权人为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乐凯集团部分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协议转让至乐凯胶片的公司办公会决议》,该宗土地拟转让至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行为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转让完成后,本报告书中转让的建(构)筑物所有权与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将归属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价值。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资产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资产交易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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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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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天兴评报字[2022]第 2055 号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 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化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7434129703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创业路 35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彦斌
注册资本:玖佰贰拾贰万捌仟肆佰玖拾捌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02 年 9 月 2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感光化学品、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水处理剂、染料和印染助剂、表面活性剂、抗氧化剂和稳定剂、纳米材料、辐射固化材料(监控、易制毒、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经营范围中,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2. 主营业务概况
乐凯化学作为乐凯集团有机车间改制成立的企业,乐凯化学有丰富的有机合成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经验。成立近 20 年来,进一步巩固了以光稳定剂为主,以感光化学品、中间体、染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