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编号:2022-01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 年 4 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991,735 股,每股发行价 19.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8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326,476.24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673,513.36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254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0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6,965.63 万元,
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7,781.84 万元,余额合计为 29,883.5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1,883.56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8,000.00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92.08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7,757.71 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后金额 8,477.12 万元,余额合计为 29,786.76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9,500.00 万元)。
(二)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 年 1 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
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73,082 股,每股发行价 6.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3.9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336,586,528.51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04号《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
金额 1,414.29 万元,余额合计为 35,015.61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4,86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一)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 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 简称“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 简称“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 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 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
批,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账户余额
工行保定朝阳支行 0409003829300062476 591,999,989.60 1,325.69
建行天威西路支行 13001665608050520908 -- 44,260.37
交通银行保定分行 136080790018010095738 -- 2,822,010.99
合 计 591,999,989.60 2,867,597.05
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 2,867,597.05 元;专用结算账户余额
合计 295,000,000.00 元,其中:光大银行现金管理资金 110,000,000.00 元,建设银行现金管理资金 185,000,000.00 元。
(二)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 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均严格按照 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
专款专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账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1754901 336,013,243.66 1,556,050.64
司保定分行营业部
合 计 336,013,243.66 1,556,050.64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的直属上级机构,与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 1,556,050.64 元,专用结算账
户余额合计 248,600,000.00 元,其中:光大银行现金管理资金 100,000,000.00 元,建设银行
现金管理资金 148,600,000.00 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4 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2.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
(二)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2014 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太
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 号生产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中:
(1) 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土建施工及工艺设备安装等相关工作,主线设备调试已基 本结束,正在进行试车。由于前期环评公司变更、施工地点的地质条件、天气等 因素、疫情的影响,项目进度较实施计划有所延迟,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 号生产线
由于装备升级和技术进步,项目原设计指标不再具有先进性,项目收益无法达到可研预期。同时由于无溶剂型背板等新技术发展进程加快,与现有工艺技术存在较大差异,项目实施后可能面临较大的技术变化风险。目前,该项目正处于重新论证过程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结合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近期加大了市场调研和工艺技术、设备的论证力度,致使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实施计划有所延迟,公司会根据项目论证情况相应调整实施进度。
2.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017 及 2018 年,乐凯医疗的医疗胶片类产品期末总体产能分别为 900 万和
1300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17.98%和 108.18%,产销率从 99.15%上升至102.03%,产能预计将不能够满足未来市场需求,新建产线在当时条件下是突破产能瓶颈的重要解决方案。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启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其中募集的配套资金计划用于乐凯医疗“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以提升医疗胶片类产品产能。
2019 年重组完成后,公司与乐凯医疗的协同效用不断增强,公司将影像板块部分富余产能用于乐凯医疗部分产品的生产,在生产线的综合利用方面发挥了较强的互补作用。同时,乐凯医疗为改变产能不足的问题,也在持续对现有生产线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改进。通过上述措施,医疗胶片类产品年产能已从
2017 年的 900 万平方米提升到 2021 年的近 3000 万平方米,不仅能满足目前的
市场需求,还可以满足未来三年的预计销量。
目前,公司正在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募集资金进行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促进公司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1. 2014 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附件 1。
2. 2018 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