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 4.10%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国资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东湖高新”)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 因战略调整将其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 32,608,696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东湖高新总股本 795,469,152股的 4.10%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
2020 年 12 月 30 日,联投集团与建投集团已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31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筹划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27)、《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30)。
2021 年 3 月 22 日,联投集团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湖北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授权主体湖北省
联 投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 非 公 开 协 议 转 让 备 案 表 》 ( 备 案 编 号 :
DFJT-FGKZJZR-20210322-0002)。
后续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本次转让双方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协议转让的相关过户手续,因此存在不确定因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国资委。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