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 2011-6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为 9 人。
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公告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学府地产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444.84 万元的价格向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公司所持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 2%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学府地产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赞同:9 人 弃权: 0 人 反对: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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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 2011-6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拟转让学府地产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集中公司战略资源,规避投资风险,增加
自有资金,不仅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整合和产业发展,还有利于公司
实现转型提升,可以为公司尽快成为具有城市战略高度的城市发展运
营商提供助力。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就公司此次拟转让学府地产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承担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具有审计相关业务资格,与公司不存在
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
性,公司选聘中介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机构
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方法适当,审计结论合理,符合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时,我们提请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转让款顺利回收。
独立董事:
李德军、杨汉刚、夏成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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