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
券、保函业务、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中国电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信产集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资本:28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财总资产 3,112.17 亿元,净资
产 488.22 亿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69.86 亿元,净利润 45.34 亿
元。
(二)关联关系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3.82%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信产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 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为中国电财股东,共同持有其 100%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的利率,公司在综合考量其他主要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后择优选择金融机构。
(三)协议金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
(四)协议有效期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止。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查阅中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及财务报表等文件,编制了《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4.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存款余额作出相应限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方便、高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结算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奔先生、倪平波先生、王伟先生、崔传建先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项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
融业务服务协议》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