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向中电飞华增资 14,335.76 万元,增资后中电飞华注册资本由34,514.55万元增至48,850.31万元;向中电启明星增资8,115.00万元,增资后中电启明星注册资本由 29,000.00 万元增至 37,115.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 号)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88,048,293 股,发行价格为16.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0,972,288.26 元,扣除发行费
用 37,473,866.42 元 (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443,498,421.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 月2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
验 , 并 出 具 了 《 国 网 信 息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0BJA171052)。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上述操作符合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48,097.23 万元,主要用途包括:1.项目投资 103,820.31 万元;2.支付资产重组相关的现金对价 16,224.49万元;3.支付资产重组相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8,052.43 万元;4.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变更;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第二次变更,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 中电飞华 14,035.72 14,035.72
平台建设项目
2 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 中电飞华 18,879.30 14,300.04
建设项目
3 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 继远软件 15,049.81 15,049.81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4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中电普华 43,319.74 43,319.74
(云开发测试环境)
5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中电启明 17,115.00 17,115.00
(客户侧能源交易数字化服务平台) 星
6 合计 108,399.57 103,820.31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普华)、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简称“继远软件”)、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飞华”)、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
电启明星”)进行增资,增资金额 53,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增资款项拨付。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中电普华、继远
软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 28,369.5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完成增资款项拨付。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综合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执行周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其中,向中电飞华增资 14,335.76 万元,增资后中电飞华注册资本由34,514.55万元增至48,850.31万元;向中电启明星增资8,115.00万元,增资后中电启明星注册资本由 29,000.00 万元增至 37,115.00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电飞华、中电启明星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