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保函、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中国电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信产集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资本:8,29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供电(经批准
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黄震
注册资本:15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租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研发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资本:28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财总资产 3,512.51 亿元,净资
产 442.17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75.61 亿元,净利润 51.86 亿
元。
(二)关联关系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8.85%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信产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 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为中国电财股东,共同持有其 100%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
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贷款利率,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国电财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的利率,公司在综合考量其他主要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后择优选择金融机构。
除贷款外的其他各项授信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收费标准,公司在综合考量其他主要商业银行收费标准后择优选择金融机构。
(三)协议金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
(四)协议有效期 1 年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查阅中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及财务报表等文件,编制了《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4.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存款余额作出相应限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方便、高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结算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结算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予以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