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1-008 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再审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裁定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2,495.44 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诉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关于上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一审、二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2020 年 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8-017
号、2019-087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再审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1-008 号
申 3253 号】,对本案件再审申请裁定如下:
驳回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3253 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