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1-14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本所执业 提供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 目 合 近三年签署了华菱钢铁、湖
伙人 贺焕华 2000 年 2007 年 2002 年 2018 年 南发展、金健米业等上市公
司年度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了华菱钢铁、湖
签 字 注 贺焕华 2000 年 2007 年 2002 年 2018 年 南发展、金健米业等上市公
册 会 计 司年度审计报告。
师 近三年复核金健米业等上
胡 健 2016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8 年 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质 量 控 近三年签署了旺能环境、
制 复 核 朱大为 1994 年 1996 年 1992 年 2019 年 信雅达、赞宇科技等上市
人 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的报酬为58万元,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
为20万元,两项合计78万元。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同时在审计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认为:公司自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都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以来,该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综上,同意支付其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8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三、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