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核准,本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开投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经控股)、富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商贸)和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物资)发行 1,290,149,011 股股份购买其各自持有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和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科技)的相应股权,每股
作价 5.28 元,其中计入股本 1,290,149,01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635,436.99
元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510,202,352.01 元。
2016 年 1 月 21 日,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再生资源和再生科技均已办妥工
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的子公司;2016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变更证明》,已完成新增 1,290,149,011 股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由其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3 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再生资源和再生科技的相应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货币资金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二)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8,749,99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5.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2,474,999,977.28 元,其中人民币 3.68 元为发行
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 29,344,103.4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45,655,873.86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02020029900105537 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179 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 655,896.21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2,444,999,977.65 元。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6,374.0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756.05 万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备注
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本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半山 1202020029900105537 2,444,999,977.65 848,192,682.51
支行
宁 钢 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司 有限公司杭州半山 1202020029900110782 17,287,144.05
支行
紫 光 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保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9666666
支行 78,248,849.63
常 山 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光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0000148
支行 11,818,748.23
德 清 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光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0000156
支行 2,497,678.63
福 州 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光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0000152
支行 4,105.70
甘 肃 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光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0000158
支行 3,737.32
青 田 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光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0000151
支行 3,042,056.82
三 门 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光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0000150
支行 833,064.82
宣 城 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光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吴山 33050161622700000157
支行 1,812,384.42
再 生 资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 71070122000203248
源公司 支行营业部
云 计 算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14875820
公司 公司湖墅支行
合 计 2,444,999,977.65 963,740,452.13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向 9.5 亿元变更为杭 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其中 72,596.18 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 万元用于以云计算 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 告附件 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钢公司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与该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标的资产已办妥权属变更,详见本报告一(一)。
(二)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资产
项 目
资产交割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宁钢公司 466,201.41 1,017,421.03
紫光环保 69,540.42 142,399.64
再生资源 19,710.57 23,555.27
再生科技 32,092.92 31,111.07
(三) 资产的生产经营状况
自资产交割完成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再生资源
和再生科技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各地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713.58 万
元、4,163.75 万元及 4,089.03 万元。
紫光环保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719.98 万元、4,531.57 万元、4,792.76 万元,三年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00.17%、108.83%、117.21%;三年累计实现的业绩
承诺额 13,044.31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