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现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8,749,99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28元,共计募集资金 2,474,999,977.28 元,其中人民币 3.68 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 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45,655,873.86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
655,896.21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4,999,977.65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44,500.00
项目投入 B1 227,881.9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B2 31,612.08
时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B3 15,152.49
项目投入 C1
收回闲置募集资金暂 C2 31,612.08
本期发生额 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 C3 32,043.44
久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4 272.89
项目投入 D1=B1+C1 227,881.9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D2=B2-C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 D3=C3 32,043.44
久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4=B3+C4 15,425.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
差异 G=E-F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 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日期 备注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20029900105537 2023 年 10 月 20 日
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再 生 资 源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 71070122000203248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公司 行营业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 为与该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 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7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向 9.5亿元变更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其中 72,596.18 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 万元用于以云计算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杭钢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杭钢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4,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043.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