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6 日、2020 年
5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公司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6 日、2020 年 5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宏图高科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临2020-026),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4 月 30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