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将徐晓东先生变更为王正甲先生,其他委员人员不变。调整后的战略与 ESG 委员会构成如下:金朝萍、王正甲、余冬筠、贲圣林、王义中,其中金朝萍为主任委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将徐晓东先生、陶文彦先生变更为刘伟先生、童超先生,其他委员人员不变。调整后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如下:金朝萍、王正甲、肖作平、刘伟、童超,其中金朝萍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