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
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9,920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的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35)。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 13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2-03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增补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林平先生、裘一平先生、余艳梅女士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余冬筠女士为董事候选人;桐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推荐金栋健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孙勇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现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余冬筠女士、金栋健先生、孙勇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任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决议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
场会议将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 15:00 在国贸金融大厦 3310 会议室召开,详细情
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37)。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余冬筠:女,1980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6
年 4 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浙江理工大学、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任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余冬筠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2、金栋健:男,1989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2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嘉兴农业银行、桐乡市地税局、桐乡市财政局,并于2018 年挂职于四川省黑水县财政局。现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桐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金栋健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3、孙勇:男,1976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98 年 9
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富阳市财政地税局、富阳市地方税务局、富阳市财政局、富阳市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杭州富阳江南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科长、分局局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股东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