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浙江省江山市张村乡塔山村提供结对帮扶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根据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
从 2021 至 2025 年,每年向浙江省江山市张村乡塔山村提供帮扶资金 30 万元,
合计提供帮扶资金 150 万元。帮扶资金将主要用于帮助塔山村发展特色产业、帮扶服民等,助推塔山村挖掘发展潜力、提升发展能力。
二、关于公司向四川省凉山州瓦洛乡火山村提供结对帮扶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按照中央以及浙江省关于东西部协作工作要求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工作部署,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从 2021 至2025 年,每年向四川省凉山州瓦洛乡火山村提供帮扶资金 30 万元,合计提供帮扶资金 150 万元。帮扶资金将主要用于帮助当地产业发展,助推火山村激发发展动力,助力当地村民致富增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