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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6 沪市 三峡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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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6: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申请关停退出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600116: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申请关停退出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21-063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申请关停退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企业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锰业”或“乙方”)申请关停退出工作进展情况:

  1、目前公司已完成对重庆锰业资产的清理工作,决定对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等进行处置。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 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2021 年 11 月 26 日,重庆锰业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以下简称“秀山经信委”或“甲方”)签订了《秀山县电解金属锰企业主动退出关闭奖补协议书》(以下简称《奖补协议书》),预计奖补金额为 6,000 万元。
    风险提示:

  1、按照《奖补协议书》要求,该笔奖补资金需要在完成相关退出关闭工作并验收合格且扣除涉及职工个人权益资金等费用后才可拨付,公司目前尚无法确认该笔奖补资金具体金额及拨付时间。

  2、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重庆市秀山县政府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13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奖补办法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73 号)及《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转型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74
号)。公司下属控股企业重庆锰业列为电解锰加工企业拟淘汰退出对象,须于 2021年底实施关停。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关停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申请关停下属控股企业重庆锰业,按照政策要求履行退出程序,并申请政府相关奖补政策。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拟申请关停退出的公告》(临 2021-048 号)。

  按照《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目前公司正有序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并积极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的处置

    (一)基本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公司完成了对重庆锰业资产的清理工作,决定对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进行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 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处置的资产情况

  1、报废处置情况

  公司此次进行报废处置的资产原值 253,190,851.87 万元,累计折旧132,372,729.13元,资产净值120,818,122.74元。资产报废处置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985,397.83 元。

  2、其他情况

  公司在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重庆锰业相关资产时,重庆锰业报废资产评
估增值 20,946,023.94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已分摊公允价值 7,064,115.32
元,剩余价值 13,881,908.62 元需转入本年损益,预计影响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7,637.43 元。

  综上,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 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实施关停退出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规定办理相关资产处置具体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是公司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的必要举措,是公司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本次资产处置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损失,但属于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重庆锰业未来转型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事宜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重庆锰业部分资产处置事宜。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实施关停退出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

  (1)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是公司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的必要举措,是公司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本次资产处置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损失,但属于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重庆锰业未来转型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事宜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经营状况,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财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重庆锰业部分资产处置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重庆锰业部分资产进行处置是公司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的必要
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损失,但属于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重庆锰业未来转型发展。

    二、签订《奖补协议书》

    (一)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相关政策,重庆锰业已主动提交退出申请,可申请享受奖补资金和转
型扶持政策。2021 年 11 月 26 日,重庆锰业与秀山经信委签订了《奖补协议书》。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退出关闭时间

  乙方已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主动停产并自愿申请关闭企业退出生产,现承
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退出关闭事宜,并向甲方申请按照奖补政策验
收。

  2、退出关闭标准

  (1)停止电解金属锰生产性供电、供水;

  (2)拆除整流变压器、压滤机、电解车间阴阳极板、化合车间机电设备;

  (3)全面清理处置厂区遗留固危废物、遗留废水、废液及残留危化品等物料;
  (4)制定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3、奖励政策

  (1)定额奖补政策

  乙方设计产能 3 万吨/年,奖补标准 1,500 万元/万吨,小计 4,500 万元。

  (2)激励奖补政策

  激励奖补条件及标准:一是乙方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自愿提交退出关闭申
请书并按时停产的,按 300 万元/万吨激励奖补。二是乙方积极做好职工安置,主动缴纳欠税、费,且退出关闭期间企业安全、环保、信访稳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按 200 万元/万吨激励奖补。

  以上(1)、(2)项共计奖补资金预计 6,000 万元。

  (3)奖补资金兑现时间

  以上奖补金额于乙方完成关停退出验收工作合格后,甲方在 30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

  (4)转型扶持政策

  对主动申请退出关闭的电解金属锰企业,在转型期内给予转型发展扶持。


  4、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a.负责对退出关闭电解锰企业督促指导,有权在乙方落实主动退出关停企业相关事宜期间提出建议。

  b.对照标准组织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

  c.对验收合格的,及时按照协议支付乙方奖补资金。

  d.经甲方催促乙方完成拆除生产用电、用水等相关事宜后,乙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未履行的,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奖补资金中予以扣除。

  e.若乙方主动关停企业期间未能按照本协议完成奖补验收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奖补资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f.按照奖补要求,涉及支付职工个人相关权益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应付奖补资金中予以扣除并直接支付给职工。

  g.依据法律法规甲方应配合第三方合法机构对应付奖补资金进行处理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

  (2)乙方权利和义务

  a.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承诺时间内严格按照退出关闭标准完成关闭退出。
  b.乙方负责妥善安置职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c.乙方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税、费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置并承担责任。
  d.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落实甲方提出的建议,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做好退出关闭期间的安全、环保、信访稳定工作。

  e.按时拆除整流变压器、压滤机、电解车间阴阳极板及化合车间机电设备。
  f.乙方在获得本协议的奖补资金后不得再就其关停等相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否则应当全部退还奖补资金。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两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生效。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规定,本次签订《奖补协议书》已履行相关审签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与秀山经信委签订《奖补协议书》是公司积极应对重庆锰业关停事宜的关键举措,能够有效减少重庆锰业关停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全面完成退出关闭事宜后申请按照《奖补协议书》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申领奖补资金。

    三、风险提示

  1、按照《奖补协议书》要求,该笔奖补资金需要在完成相关退出关闭工作并验收合格且扣除涉及职工个人权益资金等费用后才可拨付,公司目前尚无法确认该笔奖补资金具体金额及拨付时间。

  2、公司将根据重庆锰业关停退出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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