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0 年上市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公司(含 A、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
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或复核上市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报
司审计 服务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耿振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08 年 8 家
签字注册会 耿振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08 年 8 家
计师 方俊鸣 2013 年 2011 年 2013 年 2019 年 5 家
质量控制复 邓华明 2012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0 年 10 家
核人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90万元,与上年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的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我们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其具体报酬。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