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东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143.12 万股的 2.7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1.56%,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5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4%,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101-1 室。本公司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市场租赁经营,计算机网络开发,各类灯具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
(二)最近三年的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918,164,559.83 645,396,707.96 543,990,155.2
归母净利润 160,238,209.52 652,355,859.69 35,018,28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1,909,700.80 115,586,062.97 96,136,652.6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662,904.40 251,880,482.48 211,246,5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66,134,938. 2,105,346,588. 1,485,482,550.
总资产 2,857,330,340. 3,057,180,557. 1,975,098,547.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1.59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1.5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32 0.28 0.2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3 36.44 2.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6.20 6.46 6.56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李少军、陈乐鸣、高恩华。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杨澄宇、叶郁郁、谢小磊、赵阿宝、温兴群、黄福亨。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日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提升公司内部成长原动力,提高公司自身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以下简称“《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以下简称“《171号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178 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浙江东日实施本激励计划是贯彻落实近年来党中央到浙江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重要精神的关键举措。
本激励计划是职工股份增持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实施本激励计划和职工对业绩目标的承诺,建立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提升国有资产价值,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公司业绩和市值的信心,有利于树立正面的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143.12 万股的 2.7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1.56%,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5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4%,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175 号文》《171 号文》《178 号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95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1,015 人的 9.36%,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所有参与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3、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杨澄宇 副董事长、总经理、党 36.20 3.22% 0.09%
委书记
叶郁郁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2.60 2.90% 0.08%
谢小磊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9.40 2.61% 0.07%
董事会秘书
赵阿宝 副总经理 28.70 2.55% 0.07%
温兴群 副总经理 22.10 1.96% 0.05%
黄福亨 副总经理 23.30 2.07%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
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 857.70 76.24% 2.08%
超过 89 人)
预留部分 95.00 8.44% 0.23%
合计 1,125.00 100.00% 2.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