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225,375.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431,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85,77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浙江东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等规章制度,是基于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而做出的预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