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银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因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存在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除此之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涉及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裁定拍卖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61,600,000股股票。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09月13日上午10:00至2021年09月14日上午10:00止(延时
的除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9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8)。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四)2021年6月4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公司并不涉及与酒企业的“借壳”、“重组”的洽谈或谈判等相关行为,具体详见相关公告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的意见,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2020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1]1号),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三)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资
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1,4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31,195.24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1,170万元。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
(四)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50.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14.46万元。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88,603,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已全部被质押、冻结。
(六)公司涉及与徐文彪两起借贷纠纷案件,该事项存在构成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行为,将依据法院最终裁决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来判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7)、《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2)。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