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3,518,093.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09,927.91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 2023 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 197,300,554.78 元(未经审计),加上 2023 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31,517,713.96 元(未经审计),减去 2023 年一季度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
19,730,055.48 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509,088,213.26 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
开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746,472,532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户 11,291,600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1,291,600 股后,应分配股数共 1,735,180,9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3,518,093.2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