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项目名称: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年产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520.82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暨 2022年度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2021]3704 号 ) 核 准 ,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340,000,0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8,2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71,698.1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628,301.88 元。2022 年 2 月 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 125,176.00 95,000.00
箔工程项目
2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 102,567.76 78,342.83
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3,820.00 53,820.00
合计 281,563.76 227,162.83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由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八一东路 9 号变更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四连山平台,A5 路以东、B1 路以南、黄思湾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项目名称由“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变更为“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 125,176.00 95,000.00
工程项目
2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 102,567.76 78,342.83
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3,820.00 53,820.00
合计 281,563.76 227,162.83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 2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5 月 6 日,公司、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年 4月 20日,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
示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余额(元)
诺德新材料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000022729202178552 63,410.91
有限公司 司深圳福永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338130100100192170 137,858.51
有限公司 圳后海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3066144013004850137 677,318.47
有限公司 圳天安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8010001040025922 3,764.75
业发展有限公司 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产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105063586416 1,765.92
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产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3066144013005313051 0.00
业发展有限公司 圳天安支行
惠州联合铜箔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3066144013005320576 32,901,082.93
子材料有限公司 圳天安支行
惠州联合铜箔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0039038003004793098 0.00
子材料有限公司 圳前海分行
惠州联合铜箔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44701040014317 147,672,833.57
子材料有限公司 司博罗县支行
湖北诺德铜箔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3066144013005659608 553,943,850.52
材料有限公司 圳天安支行
湖北诺德新材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3066144013005659532 0.00
集团有限公司 圳天安支行
合计 735,401,885.58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8,169.7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4)。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由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八一东路 9 号变更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四连山平台,A5 路以东、B1 路以南、黄思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