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诺德股份 600110 中科英华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寒朵 程楚楚 关月
电话 0755-88911333 0755-88911333 0431-8516108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
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 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 空街1666号
座16层 座16层
电子信箱 IR@ndgf.net IR@ndgf.net IR@ndgf.net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1,818,695,896.07 8,705,351,412.00 3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257,100,566.76 3,840,087,904.20 62.94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052,913,326.33 2,007,742,029.78 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3,118,666.11 201,483,753.41 0.8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0,383,962.69 189,621,211.47 -4.8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40,961,760.63 17,103,316.49 1,308.8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72 5.74 减少2.0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51 0.1442 -13.2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249 0.1442 -13.38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83,8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性质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数量
(%) 数量
境内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 非国 12.51 218,194,731 40,000,000 质押 98,000,000
公司 有法
人
境内
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国 8.60 150,000,000 150,000,000 质押 114,700,000
有法
人
境内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 非国 8.60 150,000,000 150,000,000 质押 150,000,000
司 有法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其他 1.45 25,265,248 0 未知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 其他 0.80 14,000,000 0 未知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 其他 0.57 9,902,250 0 未知 0
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LOF)
银华基金-北京诚通金控
投资有限公司-银华基金 其他 0.48 8,355,073 0 未知 0
-诚通金控 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 其他 0.47 8,200,000 0 未知 0
证券投资基金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国有 0.47 8,146,700 0 未知 0
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 其他 0.41 7,134,411 0 未知 0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邦民新材料
明 有限公司均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