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9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贵溪鑫锋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投资建设贵溪市超薄锂电铜箔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江西诺德”)。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 亿,其中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出资 14.5 亿元,外部投资者贵溪鑫锋新材料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10.5 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合资公司经营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顺应新能源电池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匹配客户迅速增长的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产业规模化效应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与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贵溪政府”)签署《超薄锂电铜箔建设项目投资协议》,投资建设年产能10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本次项目注册资本为25亿元。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顺应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响应了市场的急切需求,结合了当地的原材料优势和周边市场辐射以及企业自身产品优势,促进企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贵溪市年产能 10 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0)。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为了充实公司的运营资金,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满足铜箔业务板块后续营运资金需求,现公司拟对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变更,并与贵溪鑫锋新材料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溪鑫锋”)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贵溪市年产能 10 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为主体,引入外部投资者贵溪鑫锋。贵溪鑫锋拟以人民币 10.5 亿元对贵溪市年产能 10 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增资并在贵溪市与公司共同投资注册成立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增资后,公司与贵溪鑫锋分别持有以江西诺德为主体的股权 58%和 42%,经营期不少于 15 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贵溪鑫锋新材料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10,5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武汉润沛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成立日期:2022-05-26
5、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万和城 C 区 5S-1 号楼三层 301-02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股东:贵溪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拟定名称: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林培凯(暂定)
4、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5 亿 货币 58%
贵溪鑫锋新材料发展中
2 10.5 亿 货币 42%
心(有限合伙)
合计 25 亿 - 100%
6、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监事均由诺德股份委派,贵溪鑫锋作为股东不参与合资公司及项目的经营事项。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拟选址于贵溪市生态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约 350 亩,二
期计划用地约 350 亩。实际面积及四至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土地须依法依规通过招拍挂竞买取得。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拟建设 5 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线,一期
计划 2022 年开始建设,预计于 2023 年投产 2 万吨,2024 年投产 3 万吨,合
计产能达到 5 万吨;二期项目预计于 2025 年开始建设,建成后合计产能 10
万吨。
贵溪鑫锋将协助办理该项目的公司注册、项目备案、环评、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负责将水、电(3000KVA 以内)、气、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达到八通一平;负责按公司需要的专线供电、双回路供电线路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承担费用;应协调政府相关单位于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土地挂牌的相关工作;该项目享受当地企业的普惠政策,贵溪鑫锋同意积极为该项目申请国家、省市级各项项目扶持;鉴于该项目投资规模巨大、税收贡献高,对打造贵溪市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具有推动作用,贵溪鑫锋同意协调政府相关单位给予政策性支持。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未来整体发展方向,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从长远来看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投资新设的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合资公司的设立登记、批准经营、相关资质的获得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及备案,能否取得相关核准或备案及最终取得核准或备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新设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审批或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运营情况,督促其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加强风险管控、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