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1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借款暨财务资助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通过“统借统还”模式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另类
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照另类子公司管理的子公
司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国金金融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除外),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子公司可以分期借入,并按实际借款余额进行管理。
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意
见或建议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具体决定统借统还借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各家子公司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利息结算
方式等。授权有效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项议案,并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借款事项系为支持各家子公司的
经营发展,扩大其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其日常
经营所需资金、优化财务结构。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本次统借统还借款暨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公司”)目前控股 6 家子公司,具体为: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开展期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开展私募资金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开展行政服务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拟通过统借统还模式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另类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照另类子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除外),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子公司可以分期借入,并按实际借款余额进行管理。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意见或建议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决定统借统还借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各家子公司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利息结算方式等。授权有效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项议案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借款事项系为支持各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扩大其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优化财务结构。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借款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影响及控制,本次借款性质均为信用借款不涉及担保。
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设立有子公司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子公司管理协调工作,并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及委派董事参与子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同时,将子公司统一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要求并确保子公司在公司整体风险偏好、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下,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指标体系等。因此,本次借款风险整体处于可控范围内。
二、统借统还借款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法人信息
(1)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期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6216082388,成立时间 1993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 229 号 1 栋 2 单元 28 层,主要办
公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 229 号 1 栋 2 单元 28 层,法定代
表人李蒲贤,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主营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
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主要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金期货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26,520.73万元,负债总额274,423.76万元,资产负债率12.65%,
所有者权益为 52,096.96 万元;2021 年 1-12 月,国金期货实现营业
收入 15,053.91 万元,净利润 3,972.87 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国金期货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57,587.66
万元,负债总额 302,811.1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38%,所有者权益
为 54,776.52 万元;2022 年 1-9 月,国金期货实现营业收入
12,407.33 万元,净利润 2,679.56 万元。
国金期货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鼎兴”),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98151988D,成立时间 2012 年 6 月 19 日。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路 718 号 311、312 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201 室。法定代表人肖振良,注册资本 130,000 万元。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金鼎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81,136.22 万元,负债总额 40,303.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2.25%,
所有者权益为 140,832.33 万元;2021 年 1-12 月,国金鼎兴实现营
业收入 12,496.58 万元,净利润 5,022.34 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国金鼎兴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83,933.51
万元,负债总额 45,468.1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4.72%,所有者权益
为 138,465.32 万元;2022 年 1-9 月,国金鼎兴实现营业收入
5,194.76 万元,净利润-573.52 万元。
国金鼎兴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基金”),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85809584D,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2 日,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3-6,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法定代表人邰海波,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国金基金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与国金证券的关联
关系
1 国金证券 51% 18360 -
2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 19.50% 7020 -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 19.50% 7020 -
有限公司
4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1800 系国金证券 5%以上
股东
5 苏州元道亨经济信息咨 1.50% 540 -
询中心(有限合伙)
6 苏州元道利经济信息咨 1.90% 684 -
询中心(有限合伙)
7 苏州元道贞经济信息咨 1.60% 576 -
询中心(有限合伙)
除公司外,国金基金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国金基金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向各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借款主要系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的发展,扩大其业务规模,并增强各子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提升公司业务整体竞争实力,且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金基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303.31万元,负债总额 10,986.88 万元,资产负债率 31.12%,所有者权益
为 24,316.43 万元;2021 年 1-12 月,国金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11,689.46 万元,净利润-924.46 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国金基金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2,943.82 万
元,负债总额 10,391.85 万元,资产负债率 31.54%,所有者权益为
22,551.98 万元;2022 年 1-9 月,国金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10,722.28
万元,净利润 100.68 万元。
国金基金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 2021 年对上述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2021 年,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提供统借统还借款人
民币 1,875 万元,该借款已于 2022 年 5 月提前归还公司。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统借统还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统借统还”模式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另类子公司、参照另类子公司管理的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除外),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子公司可以分期借入,并按实际借款余额进行管理。同时,为提升具体借款事项决策审批效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意见或建议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决定统借统还借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各家子公司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利息结算方式等。授权有效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统借统还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提供 10 亿元借款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4.08%,比例较低,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本次借款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影响及控制。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