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继平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2月8日,郑继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46,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1%,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继平先生《关于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继平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郑继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73,388,7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39%。
3、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郑继平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贵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支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拟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依据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势择机实施增持操作。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2024年2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于2024年2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4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1%%,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五)其他事项说明
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增加发展动能,强化核心竞争力
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继续坚持实施“质量立企、科技强企、品牌兴企”的发展战略。一方面,强化技术创新,完善和创新营销模式,深化品牌建设,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增加产品附加值,巩固市场美誉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公司治理、创新商业模式来构建新的发展战略格局,通过多种方式整合市场资源,努力寻找及培育新优势,增加发展新动能,加快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交流会、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9 日